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子女抚养费标准 >
首席律师 丁静 律师
离婚咨询182-176-64000 离婚咨询182-176-64000
丁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嘉宾律师...[详细]
特别推荐
热点文章
 
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规定 时间:2013-07-10 09:3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分享到:
   抚养费的支付

  一般来说,孩子的抚养费原则上由父母双方共同负担。如果孩子和你一起生活,由你直接抚养,那么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他必须多负担或者负担全部的抚养费。当然,如果你觉得离婚以后不想再和他有任何的瓜葛,而且你也有足够的能力抚养孩子长大成人,你完全可以拒绝他的金钱。

  对于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加以确定。不过,法律对此有一个指导性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一般不超过50%。当然,这个规定只是指导意义,并不是硬性规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给付形式

  关于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既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比如住房,对方放弃住房中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来作为给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来讲呢,有以下几种形式:

  1、 如果你们双方都有工资收入,那么一般按月或定期给付。

  这种形式,对于孩子的抚养费支付是比较有保障的。如果他拒不支付,或者故意拖延支付的时间,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从他的工资中按月扣除其应付的抚养费。

  2、 如果你们都在农村,那么可以按收益的季度或年度给付。

  3、 如果他有经济条件,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较多。但是,这也并不是说他可以一付了之。如果情况发生了变化,比如物价上涨,孩子患病需要一大笔医药费,或者你想改变一下孩子的学习环境时,你无力支付这部分意外产生的支出。或者即使你有这个能力,但为了让他尽一下作为孩子父亲的义务,你也可以让他追加抚养费的支出。

  4、如果你们都没有固定职业,那么要从你们的共同财产中分出一部分来作为抚养孩子的保证基金。

  给付期限

  关于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我国的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都有相关的规定和司法解释

  1、 第一种是无条件给付期限。

  一般是指从孩子出生到满18周岁为止,都必须支付其抚养费用。

  2、 第二种是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

  一般是指孩子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那么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这种情况听起来有点让人感到难过,甚至可怕。但是在农村或者经济困难的家庭来说,这种情况是很真实而且普遍的。

  3、 第三种是有条件的给付期限。

  一般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即孩子虽然已年满18周岁,但是没有能力做到自己养活自己。丧失了劳动力,或者虽未完全丧失劳动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又或者,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作为父母,你和他都应当承担抚养费。

  另外,如果他在离婚后长期不尽父亲的责任,只顾自己酗酒、赌博或者其他消费性活动。那么,你可以在离婚后,要求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让他补付一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

(责任编辑:bianji)
分享到:
上一篇:借精生子,抚养费谁承担?  下一篇:国家标准小孩抚养费每年多少钱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