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和孩子的父亲已经协议离婚了,协议书上写明,离婚后房子虽然不作分割,男女双方各自享有自己名下的一半产权,但居住权归女方,孩子可以随时回来居住,男方想要回来居住要征得女方同意,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以后孩子的父亲会不会在房子上再和我发生争执?会不会是为了达到离婚目的的缓兵之际?
离婚律师解答:
该协议内容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故属有效。
以后若发生争执,可以协议为证,来主张你一半的产权和未受时间限制的全部的居住权。不过这样约定容易发生纠纷。如果孩子父亲回来住
怎么办?所以建议最好是写的明确些。
但你若未征得男方的同意,无权擅自处分该房产。
一般的协议离婚房产分割方式:
夫妻双方通过协议一方可补偿房屋二分之一的折价款,离婚后对不动产一般情况是一方补偿另一方1/2折价款
协议不成只能诉诸法律了
原则上夫妻双方平分,由权威机构对房屋进行估价,然后一方给另一方二分之一的折价款,如果要拍卖,也行。当然,也有特例,夫妻双方一方处于弱势群体的(不论男女,如一方无经济收入或残疾人或家庭暴力被迫离婚等)可以多分。
肯定需要证据,什么是证据?法律的定义是:年满18周岁成年人的人证可作为直接证据;如果男方出轨时恰好被摄像头、录音机等拍到亦可作为间接证据;当然还有很多,还是建议你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当然你想让他不分财产估计是不可能的,只有可能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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