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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嘉宾律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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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自愿复婚的法律规定 时间:2012-08-16 23:54 来源:离婚咨询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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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14条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故从程序上来看,复婚与结婚是一致的;从性质上来看,复婚等同于结婚。中国婚姻法和婚姻法登记办法规定,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并在复婚申请书上附注“恢复婚姻”字样 .  
    夫妻离婚后 ,双方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 , 称为复婚。《婚姻法》第 35 条规定 :“离婚后 , 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 , 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复婚必须办理复婚登记 , 这说明只有经过登记 , 复婚双方的婚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经过复婚登记手续擅自同居的 , 是违反《婚姻法》的违法行为 , 这种非法同居关系不仅不受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 而且还会受到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
  复婚登记的概念
    已经离婚的男女双方经自愿申请,依婚姻登记办法,在婚姻等登记机关办理恢复夫妻关系的行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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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bian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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