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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嘉宾律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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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婆媳关系不和谐导致夫妻诉讼离婚 时间:2014-01-30 14:1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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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8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万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万某和被告吴某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但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被告吴某和婆婆经常为家务琐事吵架,有时甚至会发生肢体冲突。每次吵架后,原告万某便会遭到妻子和母亲的双份指责,万某感到异常苦恼。4月初,婆媳又为一件小事大动干戈。万某气愤之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庭上被告吴某辩称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坚决不同意离婚。希望原告万某考虑孩子的感受撤回诉讼,同时保证自己以后会妥善处理婆媳关系,不让丈夫夹心难为情。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应该珍惜来之不易的夫妻感情,多为家庭,为子女,为对方着想做到互谅互让,积极稳妥解决家庭矛盾,这样生活才能美满幸福。考虑到原被告夫妻感情尚未达到破裂的程度,同时被告吴某亦表示将积极解决婆媳矛盾。综上,该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bian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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