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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嘉宾律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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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涉外协议离婚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 时间:2014-11-19 23:1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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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

  A.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B.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C.华侨、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说明:

  1、您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办完离婚登记后,您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

(责任编辑:bian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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