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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嘉宾律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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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夫妻债务的情况 时间:2014-07-31 20:0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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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一、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二、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责任编辑:bian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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