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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嘉宾律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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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求赔偿取证费不行 时间:2014-01-09 10:5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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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调查取证】离婚要求赔偿取证费不行

  ■案例:

  王女士与丈夫结婚后4年,丈夫与家中的保姆发生了不正当关系,保姆为他生了一个女儿,他们俩还在某小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王女士曾以丈夫犯重婚罪向法院提起控诉,法院判决他犯了重婚罪。王女士认为他们之间的感情已破裂,想与丈夫离婚。王女士为调查丈夫重婚取证支出9万余元,丈夫重婚给她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王女士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和部分调查取证费用。请问王女士要求合理吗?

  ■法官:

  王女士丈夫违反了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度,有配偶与他人重婚,严重伤害了王女士的感情,对王女士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夫妻感情确实已达到破裂程度,王女士若要求离婚,丈夫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准予。

  鉴于丈夫对王女士精神上造成了损害,王女士要求他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正当。至于王女士要求丈夫赔偿调查他重婚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的请求,法院不会支持。

(责任编辑:bian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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