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协议离婚 >
首席律师 丁静 律师
离婚咨询182-176-64000 离婚咨询182-176-64000
丁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嘉宾律师...[详细]
特别推荐
热点文章
 
婚姻法给人们带来怎么的争议和思考 时间:2013-11-28 08:5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分享到:

  媒体在报道中纷纷指出,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之所以激起各方争论,是因为其核心内容直指当今社会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主要问题,婚姻法的新解释可能会使婚姻价值观、女性择偶观、生育观发生悄悄的变化。最直白不过的表达,是微博上开始纷纷转发新版《失落的丈母娘》,而仅在微博上,涉及丈母娘买房的内容,就高达近40万条。

  社会学指出,任何一种制度都是基于一种社会需要,婚姻法也是如此。出于对社会变迁的回应,婚姻法调整的最终目的都是建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家庭制度和婚姻模式。此次婚姻法最新解释共有19条,作为社会婚姻家庭纠纷的主要问题,导致只有房屋权属的调整条款关注度高,这话不错。近年来,随着房价的快速上涨,住房已成为生活中最为重要的财产,因此一旦离婚,涉及房产分割的问题和纷争日渐凸显。对这一问题作出调整和明确,确实是社会现实使然。

  但目前从婚姻法新解释引发的争论来看,倒不仅仅限于婚姻中的房产权属,也不仅仅是个择偶观和婚姻观的问题。其实无论是哪派观点,无论是认为新解释保护了谁,损害了谁,其核心都是房子问题,与房产在婚姻中扮演的角色密切相关。

  无论“丈母娘推高房价论”是出现还是消失,还是“建设银行”与“招商银行”的判断,又或是“富二代”还是“潜力股”的选择,这些对现有观念和习俗的冲击,与其说对婚姻中财产分配的焦虑,不如说仍然是对房子本身问题焦虑。这些争论的基础和背景,是房子成为婚姻中的一个首要的前提性因素,一个最重要的生活基础问题。这种因素和基础的形成,又在于房价的高昂使多数人无法轻松达到这样的前提条件,因而无论是在结婚或者离婚时都无法不去慎重计较和考量,成为不少媒体指出的“婚姻家庭纠纷的主要问题”。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其实无论法律怎样规定婚姻中的房产权属问题,都不可避免地引发社会心理的波动,继而是各种观点的争论。

  因此,在看待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所引发的争论,不仅仅是个在婚姻中的财产归属和利益关系问题,也不仅仅是个择偶观和婚姻观的问题,将其放置在整个社会发展的大视野中,它其实折射的是房子在整个社会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和扮演的角色问题。即使择偶观会从“富二代”变化为“潜力股”,即使所谓“丈母娘推高房价论”会消失,房子与婚姻的关系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从根本上说,婚姻中的有关婚姻的某些观念或许会改变,但它反映出的问题既不新鲜,也没有动摇,不仅整个社会没有解决好,更无法通过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以及由此引发的观念变更来解决好。

(责任编辑:bianji)
分享到:
上一篇:军婚离婚办理手续时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下一篇:婚姻法必须要保护婚姻中的弱小者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