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协议离婚 >
首席律师 丁静 律师
离婚咨询182-176-64000 离婚咨询182-176-64000
丁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嘉宾律师...[详细]
特别推荐
热点文章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时间:2013-09-24 13:5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分享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另外,双方当事人还需要携带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军人办理离婚登记还需要提交军人身份证件、部队团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的证明。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述第2项、第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同时提交有正规翻译资质的翻译机构提供的中文翻译文本。

(责任编辑:bianji)
分享到:
上一篇:对双方协议离婚程序的规定  下一篇:协议离婚有哪些条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