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并不需要进行公证,但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领取离婚证后才开始生效
过去人们生活水平普遍较低,即使拥有一些个人财产数量也不多,再加上传统观念的束缚,故而较少有人达成婚前财产协议。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拥有的婚前财产越来越多,同时整个社会的观念也更加理性,达成婚前财产协议就成为了新趋势。
很多人认为,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规定婚前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只要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一些。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就自然而然具有了以下优势:
★ 明确男女双方婚前财产的范围,避免将来不必要的财产纠纷;
★ 确定双方婚后财产的使用方法,是采用共有财产制还是区别财产制;
★ 为将来的婚姻风险提供证据支持。
离婚协议公证时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
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如当事人书写有困难,公证员可以代写).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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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bian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