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婚后财产 >
首席律师 丁静 律师
离婚咨询182-176-64000 离婚咨询182-176-64000
丁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嘉宾律师...[详细]
特别推荐
热点文章
 
离婚房产补偿金计算公式(最高法) 时间:2012-08-22 02:15 来源:离婚咨询网 作者:admin
分享到:

  最高法为了更好地帮助人们运用新的司法解释,出了一本《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理解与适用》。该书中关于增值的计算列举了现今多数法院计算的方式,在明确首付款、按揭贷款总额、利息总额、共同还贷的总额、房屋现值等数据的基础上,用婚后共同还贷款÷房屋总价款(房价款+总利息)×房屋现值÷2,即得出另一方补偿的数额。该房屋判归婚前购房者所有,剩余的贷款由其全部偿还。

 

  计算方式(1)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 万

  贷款总利息 60万

  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房屋增值比例:(200万-160万) ÷160万=25%

  共同还贷的一半:20万÷2=10万

  对应的财产增值:20万÷2×25%=2.5万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20万÷2×25%)=12.5万

  计算方式(2):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 万

  贷款总利息 60万

  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共同还贷部分(本+息)占总房款(房款+利息)的比例:20÷160=12.5%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12.5%×200万÷2=12.5万

  计算方式(3):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 万

  贷款总利息 60万

  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房屋增值倍数:200万÷160万=1.25倍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1.25倍=12.5万

 

(责任编辑:bianji)
分享到:
上一篇:离婚办理产权过户的手续及费用  下一篇:离婚房产中的小产权房如何处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