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夫妻财产协议 >
首席律师 丁静 律师
离婚咨询182-176-64000 离婚咨询182-176-64000
丁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嘉宾律师...[详细]
特别推荐
热点文章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及处理原则的相关介绍 时间:2013-10-28 09:2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分享到:

  1.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可以从两方面来把握: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的利益。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

  3、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4、夫妻为婚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5、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债务。

  6、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债务。

  8、夫妻一方因继承遗产所负债务。

  2、处理原则

  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应与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相适应,严格按照我国新《婚姻法》第41条规定处理,是掌握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根本原则。

  (一)坚持男、妇女平等原则。这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体现在共同债务的承担上,则是指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二)坚持保护妇女利益的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虽然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平等清偿,并非平均分担,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如何,应当 从实际出发,讲究实事求是。我国妇女现在虽然有一定的地位,但与男子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履行能力相对较弱,所以在债务分担上应适当予以照顾。

  (三)坚持以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逃避债务,采取假离婚的手段,双方协议财产归一方,债务归另一方,当债权人要求偿还 时,另一方则以财产归一方,不应由其偿还为由拒绝给付,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在审判实践中,为了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不给逃避债务的当事人以可乘之机, 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时,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视为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将二者联系起来进行考虑,如果财产判归一方,那么债务也就应由一方负担, 即使其无财产清偿,至少这一方分得的共同财产可折抵偿还共同债务。

(责任编辑:bianji)
分享到:
上一篇:夫妻个人债务的类型及离婚时应有谁承担  下一篇:如何约定夫妻共同财产 约定夫妻财产要注意什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