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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夫妻财产协议有什么要求?
时间:2013-09-10 08:5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从婚姻法角度来说,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分两个内容:一是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即由法律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限,确定财产的分割与归属;二是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通过协商就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处分和婚姻的对外财产责任及婚姻终止时的财产清算、分割达成协议。本文的“夫妻财产协议”就是这个概念。 根据《民法通则》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及《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财产协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1、首先,夫妻财产协议的当事人必须是合法夫妻。夫妻财产协议订立的目的和内容既然是分配和处分夫妻财产,那么,其主体就必须是有权支配该财产的人,否则将有可能导致第三人对夫妻财产的侵害。 其次,订约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夫妻财产协议的订立是订约人行使财产处分权的重要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其行为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在这里应注意的是,对于法律允许结婚的一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非重症智力低下者,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其订立夫妻财产协议。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 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意思表示应当如实地反映当事人真实的目的和意图。意思表示真实是夫妻财产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3、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首先,夫妻财产协议的目的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不得利用夫妻协议来逃避纳税的义务,或者非法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履行,或者非法转移赃款赃物逃避刑罚的制裁等。其次,夫妻财产协议的目的和内容也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如不得歧视妇女,或者带有封建宗法观念,或者限制、剥夺一方的自由权或其他权利等。比如有的当事人在婚前财产协议中规定,如果妻子婚后生育男孩,可以获得某项重要财产,如果生育女孩,则不能获得男方的任何财产;有的当事人在夫妻财产协议中规定,如果一方提出离婚,便自动放弃任何财产;还有一些夫妻,一方在外经商,一方在家从事家务劳动,在其订立的财产协议中规定,婚后男方负责养家,每个月交给女方家庭生活费若干,生活费之外的其他收入,都归男方所有,使得在家从事家务劳动的女方处于不利的地位,等等。根据《民法通则》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凡是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夫妻财产协议,均为无效协议。 4、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5、应采用书面形式。
(责任编辑:bian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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