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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嘉宾律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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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标准 时间:2013-08-28 22:0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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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标准

  我跟妻子协议离婚,孩子今年五岁由妻子抚养,妻子认为离婚后她没地方住,还要带孩子,她让我把我们共有的房子给她。请问这样的要求合理吗?法律是怎样规定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标准问题的?谢谢!

  回答 :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责任编辑:bian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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