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养的社会福利机构、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将填好的《收养登记申请书》、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收养协议书》(2份)一并交给收养人。由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再按照《收养法》的法定程序,给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