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诉讼离婚 >
首席律师 丁静 律师
离婚咨询182-176-64000 离婚咨询182-176-64000
丁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嘉宾律师...[详细]
特别推荐
热点文章
 
起诉离婚时答辩是什么样的过程 能否延期 时间:2013-07-25 08:4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分享到:

  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责任编辑:bianji)
分享到:
上一篇:第一次诉讼离婚没成怎么办?  下一篇:公民到法院起诉离婚程序及诉状内容详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