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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嘉宾律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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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诉讼费计算公式2013 时间:2013-03-11 17:0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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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民事诉讼费用怎么计算?是不是在诉讼中主张的费用越多或牵涉的经济纠纷数量越多,按比例要缴纳的诉讼费就越多?还是按最终判决的经济量来作为计算基础?以下诉讼费计算公式(速算表)根据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确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

  诉讼保全申请费(每件不超过5千元)

  标的额     费率   速算增加额(元)

  1000元以下    0     30(每件)

  1千元-10万元  0.01    20

  10万元以上   0.005   520

  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执行费(速算表)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1.5%-100元

  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1%+2400元

  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0.5%+27400元

  5、超过1000万元:执行金额×0.1%+67400元

(责任编辑:bian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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