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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嘉宾律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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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与离婚损害赔偿的不同之处 时间:2014-11-20 21:5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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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财产分割与离婚损害赔偿的不同之处:

  一、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

  1、离婚财产分割构成要件主要是:

  (1)双方存在合法有效之夫妻关系;

  (2)须有共同财产之存在;

  (3)双方有离婚合意或构成离婚之法定条件。

  2、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则是:

  (1)侵权的夫(或妻)须有重大过错;

  (2)侵权行为确实存在,婚姻法列举了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种情形;

  (3)损害结果发生;

  (4)损害结果与侵权行为有法律上之因果关系;

  (5)提出离婚时方能提出。

(责任编辑:bian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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