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些咨询,有一个女性网友提问,什么是非法同居,我跟我男朋友住在一起,我们没有领结婚证,没有得到法律的庇护,我们这样是不是属于非法同居呢,如果是,我们会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呢?
我对问题的回答主要从两方面入手,第一,如果双方有一方是有家室的,就是说,已经是有丈夫或者老婆的;"根据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从法律的精神上看,非法应当是指有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 对于法律明文禁止的同居行为,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而不是仅仅指代"与他人同居", 所以, 关于非法同居, 应当是婚姻法中出现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不是未婚与他人同居. 未婚与他人同居应当成为未婚同居.
第二,如果双方未婚,那么根据第一点,它不属于“非法”的行为,所以也不嫩算非法同居的一种;
关于未婚与他人同居,在婚姻法中是不受法律保护,但也不被法律禁止. 法律上没有禁止的权利,并且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应当有个人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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