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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嘉宾律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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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事争吵不能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时间:2012-09-03 23:1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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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双方应认清夫妻感情破裂的关键和尺度,平常的琐事争吵是不能构成感情破裂的,夫妻双方也应该珍惜来之不易的婚姻。

  今年20多岁的南京市民刘先生,通过QQ认识了同城女孩张小姐。双方经网络聊天后,觉得彼此志趣相投,爱好相近,相见恨晚。一个月的网恋后,两人相约见面。此后,又经过了4个月现实生活的相恋,双方迅速领了结婚证书,步入婚姻殿堂。

  然而,由于双方缺乏必要的了解以及对婚后所要面对的生活的心理准备,新婚后不久,天天要应付的诸如柴米油盐酱醋茶等生活琐事,让这两名年轻人开始产生矛盾。由于沟通不当,又致使矛盾不断加深,不停的吵闹让双方似乎意识到当初结婚是不是太草率了。刘先生指责妻子性情暴躁,而张小姐则指责自己的丈夫脾气也很坏,常常不顾自己的感觉,为小事责骂自己,有时还会动手打人。因生活琐事多次发生争执后,张小姐一气之下,搬回到自己父母家居住,不肯再回去。刘先生也觉得受琐事困扰太伤神,决定向建邺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刘张婚后感情尚可,双方虽产生过不少矛盾,但多为生活琐事,这是年轻人初次面对生活时,缺乏心理准备所致,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希望双方在今后的共同生活中遇事能冷静处理,珍惜双方感情基础,重视审视和开始新生活,法院判决双方不予离婚。.
     双方仅仅是为琐事争吵,一般不予离婚。
 

(责任编辑:bian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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