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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嘉宾律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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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外遇证据的效力 时间:2014-09-27 23:1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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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拍外遇证据的效力

  偷拍偷录或者说跟拍跟录的的证据,只要确实是合法夫妻的委托,并且不进入其他人私密空间,就应该是合法有效的。

  破门而入取证的尬尴

  采用破门而入的方法收集配偶外遇证据是不可取的,并且也可能会涉嫌私闯民宅。对私家侦探而言,此类案件的教训非常深刻。

(责任编辑:bian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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