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结婚后在外务工,居然不走正道,因盗窃被提起公诉,面临着即将要受到刑事惩罚,自己的妻子也因为夫妻之间没有了感情而向法院提出离婚,本来的一个很好的家庭,就是因为自己的不务正业而使自己和家庭越来越远,最终妻子和自己离婚,自己也面对着刑事制裁,这些悔恨都是因为当初自己的错误的作为,现在后悔也是为时已晚。
案例:原告赵丹红与被告李松又于2010年底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011年8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生育一女。因婚前未建立深厚的感情基础,婚后两人分处异地务工,夫妻感情日益淡漠。被告婚后不务正业,因涉嫌盗窃2012年10月被武宁县公安局逮捕,并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盗窃案受审前,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判决:在法官调解下,双方自愿离婚,结束了这段婚姻。
解析:由于本案的被告不务正业,之后实施了盗窃行为,虽然一脸悔恨,表示对不起妻子,未尽到丈夫、父亲的责任。但是因为实施了犯罪的行为,等待着他的是刑法的惩罚,被告的妻子也在自己的丈夫犯罪之后向法院提出了离婚,因为考虑到婚前两个人就没有建立深厚的感情基础,又分居两地工作,两个人本身就没有多少的感情,这种情况下的夫妻之间感情就不会很深,现在一方的刑事犯罪,更是给夫妻感情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因此经过调解的情况下,夫妻俩和平的结束了自己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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