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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嘉宾律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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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协议起草时的注意事项 时间:2012-11-09 15:1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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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草分居协议的注意事项

  ★ 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 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

  ★ 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 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法院起诉离婚。

  ★ 分居的终止。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

  ★ 实践中,几乎所有公证处都没有将分居协议明确列入民事协议公证的范围,当事人如果在当地公证处拒绝受理的情况下,可选择找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或两个邻居,同事见证的方式,或者只要双方同时签字认可即可,而不必公证及见证。

  附:分居协议

  分 居 协 议

  协议人:姚某某(下简称甲方),女,1966年8月30日出生,汉族,住xx7号楼某单元某某室,电话:86763XXX

  协议人:李某某(下简称乙方),男,1970年5月9日出生,汉族,住xx号楼某单元某某室,电话:81971XXX

  协议双方于1996年6月7日在xx市xx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xx,因夫妻感情问题,经协议人自愿协商,现达成分居协议如下:

  一、协议人自愿协议分居,在分居期间:

  1、双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义务且不得与第三方发生性关系;

  2、双方互不履行相互抚养之务。

  二、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处置

  1、分居期间,xx号楼某单元某某室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可另行租房居住,且甲方不负担乙方租房之费用。

  3、分居期间,各方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双方均不得对外借债,否则,视为个人债务。

  三、分居期间孩子抚养权

  在分居期间,孩子的抚养权由甲方行使,乙方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

  四、分居的期限

  分居的期限时间为x年,自xx年10月10日至xx年10月11日。

  五、分居的结束

  1、双方协议自愿恢复同居关系;

  2、一方申请法院起诉离婚;

  3、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后;

  六、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随意反悔。

  上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协议人:某某

  某某

  x年x月10日

(责任编辑:bian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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