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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嘉宾律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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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行使的原则 时间:2014-10-23 22:1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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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行使的原则:

  1、离婚时,在符合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原则下,依父母协商决定亲权由父母一方单独或双方共同行使。

  2、协商决定由父母双方共同行使亲权的,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与子女分居的父母一方,以何种方式参与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亲权。

  3、如果父母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符合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原则判决。

  4、父母关于子女亲权的协议不利于子女的,人民法院得依未成年子女本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成年人保护机关或监护机关的请求或依职权改定。

(责任编辑:bian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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